特偵組日前接獲檢舉,在票貼關係上指友景公司負責人高天龍在九十三年九月間向上海印刷廠借貸新台幣一億五千萬元,余連發涉指示上海印刷廠董事長夏瀛清與友景公司合作,使上海印刷廠損失逾一億三千七百萬元。
檢舉指出,中華文化雙週刊社長林健華擬發行中華文化雙周報,余連發遂電話指示夏瀛清,要求上海印刷廠承攬文經協會發行的中華文化雙周報印製工作,結果文經協會積欠上海印刷廠二億四八四○萬元貨款。上海印刷廠當時開立總金額六億元支票借款,供文經協會票貼運用,並決定由上海印刷廠出借現金一千萬元,使上海印刷廠受到財物損害。
北檢承辦檢察官江文君去年間曾傳喚夏瀛清、上海印刷廠總稽核李榮元及高天龍、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委胡錦標、律師蔡茂松等人說明,並聲押李榮元、高天龍、蔡茂松獲准,但迄今尚未結案。